《增强岩石风化策略提升杉木人工林固碳能力技术规程团体标准发布》经费外拨事项公示

  依据项目负责人申请和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科研项目经费外拨管理办法》(科应生所字〔2024〕75号)等规定要求,现将《增强岩石风化策略提升杉木人工林固碳能力技术规程团体标准发布》经费外拨事项进行公示(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异议期。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公示信息的真实性、水平、创新性及影响评价等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并实名形式向本单位提出。

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法定代表人姓名,并写明联系人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

凡表明真实身份、如实提出异议意见、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的异议为有效异议。我们将对异议受理截止期前受理的有效异议进行核实处理,对异议提出者予以严格保密。

  联 系 人:岳倩

  联系地址:生态所北楼125室

  联系电话:024-83970317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受托机构及委托经费等详细信息

1、中国林学会,5万元整。

2、机构营业范围:技术服务、科技推广、技术认证、技术咨询等。

3、负责人:王枫,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4、工作内容:(1)通过中国林学会官方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征求意见;(2)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团体标准进行审定;(3)在团体标准通过审查批准后,按照规定进行统一编号,并通过中国林学会官方网站对团体标准进行公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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