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搜 索
高级检索 政策文件检索
搜索结果:
文件格式:
全部 所有格式 WORD PPT EXCEL PDF TXT ZIP
时间范围:
全部时间 一年内 一月内 一周内 自定义

结果排序:
按相关度 按日期倒序 按日期正序
搜索位置:
标题 正文 附件
关键词:
发文机构:
发文字号:
日期:
搜索位置:
全文 标题
结果排序:
按相关度排序 按发布日期倒序 按实施日期倒序
×
全部时间
全部时间
一天内
一周内
一月内
一年内
全文查询
全文查询
标题查询
相关度排序
相关度排序
日期倒序
日期正序
清除
收起工具

11.0 2026-02-12 10:01:14

11.0 2026-02-12 08:26:42

11.0 2026-02-10 15:18:26

所内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有关要求,我所现启动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组织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符合《项目指南》规定的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50,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51),还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人选标准方面,推荐人选应为各单位在职正式职工、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各单位优先推荐有较好发展潜质的青年人才以及没有海外留学经历的科技人才;重点支持从事前瞻性、战略性基础研究,涉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相关领域的科技骨干,以及国家或院重大任务攻关、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全国重点实验室、重要创新团队和研究单元的科技骨干。   (二)留学机构选择方面,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世界一流大学(原则为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或世界知名科研机构。   二、工作要求   (一)请有意向的工作人员按要求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报名,具体要求请参阅《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49)《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工作流程》(附件1)、《项目指南》(附件2)、《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3)和《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附件4)。网上报名受理单位统一填写“中国科学院”,现工作单位填写研究所全称。   完成在线申报后,申请人须于2026年4月16日之前将申请材料(含《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外方邀请信中文翻译件)、《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推荐意见表》(专家意见处不填写)(附件5)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北楼139办公室。《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推荐意见部分(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maweixiaoxiao@iaeaccn)。材料需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人事教育处 马微 联系电话:024-83970319、13591465411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人事教育处   2026年2月10日
国家 项目 单位 推荐 研究
岳倩   2026-02-10 15:22:18

11.0 2026-02-09 17:37:28

所内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启动了2026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以下简称重大仪器研制项目)的申请工作。为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定位和管理模式 重大仪器研制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资助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的研制。项目直接费用资助强度在1000万元/项以上(含1000万元/项)。 重大仪器研制项目具有资助强度高、目标明确等特点,与其他类型科学基金项目在管理模式上有较大区别。 二、申报数量 研究所原则上申报不超过1项。 三、项目要求 1正确把握项目定位。重大仪器研制项目强调对科学发展、科技创新的推进作用,不支持主要面向工程应用及市场推广的科研仪器研制。 2严格执行限项规定。有关限项要求按照《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执行。 3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认真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 4加强组织充分论证。项目方案需进行充分论证,并对保证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员队伍、基础条件等做出承诺。 请有意向申报的部门于2月14日前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聂志文 83970315 科技处 2026年2月9日
项目 研制 仪器 资助 国家
岳倩   2026-02-09 17:38:35

11.0 2026-02-09 16:48:12

所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科研仪器水平,支撑重大科技成果产出,院主管部门现面向全院征集2026年度院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以下简称“研制项目”)。研制项目应围绕抢占科技制高点、国家重大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结合“仪器研制重点方向选题建议”组织申报。 项目推荐有关事项如下: 一、支持范围 研制项目按照“通用仪器商品化、专用仪器产品化、原创仪器实用化”的标准,分三类组织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 研制项目负责人应未满55周岁,优先选用优秀中青年科技骨干担任,项目骨干中45岁以下的占比应不少于50%。 三、项目单位组成 鼓励有优势的单位联合承担仪器研制任务。通用仪器应以商品化推广为目标,一般要求有企业参与;专用仪器应以产品化应用为目标,鼓励企业参与。 四、项目经费 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预算评审核减经费超过20%的项目将不予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五、申报限项 通用类仪器和专用类仪器,研究所申报不超过2项。 原创类仪器,研究所申报为1项。 六、申报时间 如有申报意向,请于2月11日前与公共技术中心联系,提交项目名称和所属领域信息;2月21日前提交项目实施方案。 联系人:张金鑫,15840572824 聂志文,15040220935 公共技术中心 科技处 2026年2月9日
项目 仪器 研制 申报 科技
岳倩   2026-02-09 16:49:28

11.0 2026-02-06 16:59:02

助理 应用 研究 生态 研究所
岳倩   2026-02-06 17:00:10

11.0 2026-02-06 08:53:43

11.0 2026-02-05 14:04:00

10.728012 2026-01-27 16:48:53

所内各部门: 根据《科技部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度院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工作要求 根据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附件1),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非涉密科技成果应在结题验收年度进行登记。 请各部门认真梳理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完成结题验收的财政投入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组织开展所产生科技成果的登记工作。其中,基础理论、软科学研究类科技成果,填报范围包括以验收、评审及结题等方式完成的非涉密成果;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填报范围包括以鉴定、验收、行业准入、评估等方式完成或已获得知识产权的非涉密成果。 为加强院科技成果的统一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传播和交流,已在省市地方登记过的2025年度科技成果,也在本次登记范围内。此类情况,请备注说明。 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实行自愿登记;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在本登记范围之列。对于拟转化应用的可公开成果,鼓励在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网发布推介。 二、报送方式及要求 1请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版”(附件2)生成《科技成果登记表》(包括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应用技术类成果)电子版,按要求填写后从系统中生成(zip)压缩包文件。 2按照“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原则,严把登记数据质量关。完整率:必填字段100%,重要字段90%以上;正确率:95%以上。必填字段和重要字段内容见《必填和重要字段清单》(附件3)。 3按要求填写《科技成果登记汇总表》(附件4),于2026年1月29日下班前,将《科技成果登记汇总表》WORD版及《科技成果登记表》压缩包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niezw@iaeaccn。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所内联系人:聂志文 83970315 附件:1《科技成果登记办法》 2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版 3必填和重要字段清单 4科技成果登记汇总表 科技处 2026年1月27日
成果 科技 登记 附件 方式
岳倩   2026-01-27 16:50:28

9.915827 2026-01-21 11:27:46

政策 基金委 概况 宣贯 资助
岳倩   2026-01-21 11:30:17